法院叫停之后 DHS 又追认罚单:11 月 6 日原告指控”先斩后奏”,11 万张罚单何去何从

一张民事罚款通知,金额可以按天累计,拖得越久数字越大。对收到这类罚单的人来说,2026 年 9 月 30 日曾经是一个转机:马萨诸塞联邦地区法院叫停了国土安全部(DHS)据以开罚的临时规则和已经开出的全部罚单。但一个多月之后,事情又起了变化。2026 年 11 月 6 日,原告方向法院提交了两项紧急动议,指控 DHS 在叫停令生效之后,用一纸追认通知把已经被叫停的罚单又”认”了回来。截至 11 月 7 日,政府方面尚未对这两项动议作出回应。

这起案件的名字是 Maria L. v. Mullin,案号 1:25-cv-13471,审理法院是马萨诸塞联邦地区法院。它针对的不是某一张罚单对错,而是一整套罚款制度的合法性:DHS 有没有权力用这种方式开罚,开罚的程序走得对不对,以及法院叫停之后,政府能不能换个名义把罚单维持下去。理解这场争执,需要先把时间线捋清楚。

11 月 6 日发生了什么

2026 年 11 月 6 日,原告提交了两项紧急动议。据 Law360 当天的报道,原告的核心指控是 DHS 违反了法院 9 月 30 日作出的叫停令。具体来说,原告认为,DHS 在 10 月 26 日发布追认通知的做法,实质上是把法院已经叫停的罚单重新赋予效力,绕过了叫停令。

需要强调的是,这只是原告一方的指控,法官还没有就这两项动议作出裁决。截至 11 月 7 日,政府尚未回应。也就是说,目前能确认的事实是”原告提出了指控”,而不是”法院认定 DHS 违规”。但动议本身已经把一个关键问题推到了法官面前:叫停令到底管不管得住 10 月 26 日那份追认通知。

动议的紧迫性还来自一个正在倒计时的窗口。追认通知给自称受害者留了 21 天时间,可以发邮件向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申诉,这个窗口大约在 11 月 16 日关闭。换句话说,收到罚单的人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观望,一边是法院程序尚未有结果,一边是申诉期限一天天临近。

这套罚单制度是怎么来的

争议的起点是 2026 年 6 月 27 日 DHS 发布的一份临时最终规则。这份规则大幅扩大了民事罚款的适用范围,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两类罚单:一类针对”未按期离境”,也就是接到离境令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离开美国;另一类针对”非法入境”。前者的罚金最高可以达到每天 998 美元,按逾期天数累计,时间一长,总额会变得非常惊人。

规则发布之后,罚单开得很快。根据案件材料披露的数据,从 2025 年 6 月 27 日到 2026 年 9 月 14 日,ICE 开出了约 11 万张”未按期离境”罚单,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开出了约 6.6 万张”非法入境”罚单。两类合计接近 18 万张。这个规模说明,争议早已不是个别案例,而是一项覆盖面很广的执法行动。

对很多收到罚单的人来说,冲击不仅来自金额本身,还来自罚单的送达方式和申诉难度。不少人表示,自己是在很久之后才知道有这样一张罚单,或者不清楚罚单的计算依据和申诉渠道。正是这种”先开罚、后解释”的观感,让这套制度从一开始就伴随着质疑。

法院 9 月 30 日到底叫停了什么

2026 年 9 月 30 日,O’Toole 法官依据《行政程序法》第 705 条(5 U.S.C. 705)作出了叫停决定。这条法律允许法院在诉讼进行期间,暂停有争议的行政行为的效力,前提是为防止无法弥补的损害而有必要。法官据此叫停的,包括 DHS 在 2026 年 6 月 27 日发布的临时最终规则,以及依据这份规则已经开出的全部罚单。

这个决定的分量在于,它叫停的不只是一份文件,而是整条执法链条:规则本身被暂停,依据规则开出的罚单也被暂停。理论上,在叫停令有效期间,这些罚单不应当继续产生执行效力,政府也不应当再依据这套规则采取新的执行步骤。

但叫停不等于案件终结。9 月 30 日的决定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案件本身的实体争议——临时规则是否合法、DHS 有没有遵守法定程序——仍在审理之中。政府一方随后采取的两个步骤,也正是围绕这个尚未终结的案件展开的。

DHS 在 10 月走了哪两步

叫停令作出之后,DHS 在 10 月先后走了两步。第一步是 2026 年 10 月 14 日,DHS 与司法部发布了最终规则,编号 91 FR 65390。这份最终规则基本维持了 6 月临时规则的结构。换句话说,政府没有因为法院的叫停而放弃这套罚款制度,而是试图通过一份新的、正式的最终规则,把它重新立起来。

第二步是 2026 年 10 月 26 日,DHS 发布了一份由部长 Markwayne Mullin 签署的追认通知,联邦公报编号 FR Doc. 2026-21751。这份通知追认的是 2026 年 6 月 27 日至 10 月 13 日期间已经开出的罚单。追认这个动作的含义是:政府承认这些罚单是在临时规则之下开出的,但现在以部长的名义重新确认它们的效力。

从政府的角度看,这两步各有分工。最终规则面向未来,是要为今后的开罚提供新的依据;追认通知面向过去,是要为已经开出的罚单补一道手续。但从原告的角度看,问题恰恰出在这里:9 月 30 日的叫停令已经暂停了这些罚单的效力,10 月 26 日的追认是不是等于把叫停令架空了?这就是 11 月 6 日动议要争的核心。

为什么原告说这是”先斩后奏”

原告的逻辑可以分成三层。第一层是时间顺序:法院 9 月 30 日先叫停,DHS 10 月 26 日后追认。先有叫停,后有追认,追认的对象正是叫停令覆盖的罚单。在原告看来,这相当于法院说”先停下”,政府却在停下之后又把罚单的效力续上了。

第二层是追认的实质。追认通知并没有重新审查每一张罚单的具体事实,也没有逐案说明罚单的计算是否正确。它做的是批量确认:把 6 月 27 日到 10 月 13 日这个时间段里开出的罚单,一并予以追认。原告认为,这种批量操作绕过了法院要求暂停执行的意图,也没有解决临时规则本身的程序问题。

第三层是最终规则与追认的配合。10 月 14 日的最终规则基本维持了临时规则的结构,10 月 26 日的追认又把旧罚单接到了新规则之下。原告的担忧是,如果这种做法被接受,叫停令就会失去实际意义:政府可以在法院叫停之后,先发一份新规则,再发一份追认通知,让被叫停的东西换个名义继续生效。当然,这些都是原告的主张,最终是否成立,要看法官如何理解 9 月 30 日叫停令的范围,以及追认通知在法律上的性质。

谁受影响最大

最直接受影响的,是已经收到罚单的人。接近 18 万张罚单的背后,是数量庞大的个人和家庭。对他们来说,最现实的问题不是法律理论,而是手里的那张罚单现在到底算不算数:如果法院最终认定追认无效,罚单可能继续处于被暂停状态;如果法院认定追认有效,或者最终规则站得住脚,罚单的执行压力就可能回来。

其次是正在办理移民身份、庇护或者其他移民申请的人。一张未解决的民事罚单,可能会在后续的移民程序中被提及,影响面谈、审批甚至离境安排。即使罚单目前处于被叫停状态,很多人也不敢完全不理会,因为谁也不知道法院下一步会怎么裁决。

还有一类人容易被忽略:那些可能已经收到罚单、但因为地址变更、邮件遗失等原因还不知道的人。罚金按天累计的机制意味着,时间本身就是成本。拖得越久,潜在的金额越大,发现得越晚,处理起来越被动。

收到罚单的人,11 月 16 日前能做什么

追认通知留出的 21 天申诉窗口大约在 11 月 16 日关闭。对收到罚单的人来说,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期限。申诉的方式是发邮件向 ICE 提出,内容应当说明自己为什么认为罚单有问题,例如罚单的事实依据有误、计算方式有误,或者自己属于不应当被处罚的情形。

在采取行动之前,有几件事值得先做。第一,把罚单原件、信封、邮戳和所有相关通信都保存好,拍照存档,记录收到日期。第二,核对罚单上的姓名、案件编号、金额计算和所依据的离境令是否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符,任何不一致都可能是申诉的切入点。第三,不要只依赖网上的通用模板,每张罚单的事实背景不同,申诉理由也应当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写。

更重要的是,尽快咨询有资质的移民律师。民事罚款与移民身份问题交织在一起,一个看似简单的申诉决定,可能会影响到正在进行的庇护申请、调整身份申请或者上诉程序。律师可以帮助判断:这张罚单是否在追认通知覆盖的时间段内,申诉应当重点写什么,以及在法院程序尚未有结果的情况下,是否还有其他并行的应对方式。需要提醒的是,11 月 16 日这个窗口是追认通知给出的申诉期限,不是法院程序的截止日,两者不要混为一谈。

后续看点:法官会怎么判

接下来的关键,是法官如何处理 11 月 6 日的两项紧急动议。一种可能是,法官认定 DHS 的追认违反了叫停令,进而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明确追认无效,或者要求政府停止依据追认通知采取执行行动。另一种可能是,法官认为追认通知不在叫停令的覆盖范围内,或者政府有权通过新的行政行为来处理旧罚单,从而驳回动议。

除此之外,还有两条线值得留意。一条是 10 月 14 日最终规则本身的合法性。它是否会像临时规则一样遭到挑战,法院是否会再次出手暂停,是后续诉讼的另一个战场。另一条是案件的实体审理:临时规则在制定过程中是否遵守了《行政程序法》的要求,DHS 有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来设定每天最高 998 美元的罚金标准,这些问题最终都需要法院给出答案。

对普通读者来说,这起案件的意义不只在于罚单本身。它还关系到一个更普遍的问题:当法院叫停一项行政行为之后,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回应,界限在哪里。Maria L. v. Mullin 案的下一步裁决,会为这个问题提供一个具体的答案。在法官表态之前,收到罚单的人最稳妥的做法,是把 11 月 16 日的申诉期限放在心上,同时密切留意法院的最新动向。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咨询有资质的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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