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2日,也就是中期选举投票前一天,华盛顿传出三条看似指向不同方向的法院消息。同一天,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了司法部一项紧急申请,拒绝命令加州把约两万张疑似非公民选票单独隔离出来;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一个三人合议庭则以二比一的投票,暂缓了一项禁止政府向选举官员发函的临时限制令;就在同一天晚些时候,第九巡回全院法官投票决定重新审理此案,撤销了合议庭的暂缓令,禁止发函的限制令随即恢复效力。一边是法院不肯在投票前夜改动计票方式,另一边是法院先放行、数小时后又收回了政府致选举官员的信函。三条消息放在一起,让许多读者感到困惑:这到底是政府赢了,还是输了?答案是,几件事判的是不同的问题,输赢也不能混为一谈——而第九巡回当天的反转本身,就是最值得先看清的一点。
要把这件事讲清楚,首先要分开两个案子、三种裁决。最高法院面对的问题是,是否要在选举前一天命令加州改变计票程序;第九巡回合议庭面对的问题是,政府是否可以继续向选举官员发送要求配合的信函;同一天晚些时候,第九巡回全院面对的问题则是,合议庭放行的决定本身是否站得住。前者关系到选票怎么数,中间一个关系到政府可以怎么沟通,最后一个关系到上诉法院内部如何纠正自己的合议庭。法院在不同问题上作出不同选择,并不矛盾,但确实勾勒出一幅复杂的图景:司法系统既不愿意在最后关头打乱选举程序,对政府与地方选举官员之间的沟通边界也没有一锤定音。理解这个区分,是读懂当天新闻的关键。
最高法院驳回了什么
司法部向最高法院提出的紧急申请,案号为United States v. California,26A624。申请的内容是,要求法院命令加州把大约两万名登记选民寄回的邮寄选票单独存放,暂不计入总数,直到逐一核实这些选民的公民身份为止。司法部在申请中表示,联邦政府已经识别出两万多名登记在加州选民名册上、但很可能不是美国公民的人,并警告说,一旦这些选票与合法选票混合计入,就再也无法把它们区分出来,造成的损害将无法弥补。
最高法院在同一天作出了回应,命令只有一句话:提交给卡根大法官并由她转交全体法院的、要求在上诉期间发布禁令的申请,予以驳回。命令没有附带任何理由,这在最高法院处理紧急申请时是常见的做法。公开记录中也没有任何一位大法官公开表示异议。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驳回之前并没有要求加州先提交答辩意见,而在紧急申请程序中,法院如果认真考虑批准请求,通常会先要求对方回应。没有这一步就直接驳回,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留意的信号。
这项驳回的实际效果是,加州现有的计票程序在选举中继续适用,相关选票不会因为这份联邦名单而被单独挑出来存放。同时必须强调的是,这项命令只处理了紧急申请本身,并没有对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最终判断,也没有认定名单上任何一位选民到底是不是公民。紧急程序上的输赢,不等于实体问题上的定论,上诉程序仍然可以继续进行。
这场官司是怎么一路打到最高法院的
这场争议的起点,是司法部在2026年10月15日对加州官员和洛杉矶县选民登记官提起的诉讼。司法部主张,加州阻碍了一项联邦法律的执行,这项法律就是1996年通过的、禁止非公民在联邦选举中投票的规定,载于美国法典第18编第611条。这项法律一般性地禁止外国人在联邦公职选举中投票,但同时也规定了少数例外情形。司法部的论点是,加州拒绝配合核查,使得这项禁令难以落实。
诉讼提出后,司法部首先向联邦地区法院寻求临时限制令,要求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先命令加州隔离相关选票。2026年10月28日,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的戴维·卡特法官拒绝了这项请求,认为联邦方面的比对方法不确定、容易出错。司法部随后上诉到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经过一次不寻常的周日听证后,合议庭在10月30日以二比一的投票再次拒绝介入,多数意见认为司法部没有满足获得紧急救济的举证负担,也没有可行的办法把特定个人的选票挑出来单独存放。最高法院11月2日的驳回,因此是司法部在不到一周时间里第三次就同一项隔离请求碰壁。
这个时间线本身就说明了法院系统的谨慎态度。从地区法院到上诉法院再到最高法院,三级法院在短时间内都拒绝在选举前夜改变计票规则。法院没有说司法部的实体主张一定不对,也没有说名单上的选民一定都是公民,而是说在选举已经迫在眉睫、数百万张邮寄选票已经寄回的情况下,司法部没有达到让法院立即下令改变程序的门槛。这种程序上的克制,与对实体问题的判断,是两回事。
第九巡回同一天的另一项裁决:先放行,数小时后又收回
与最高法院的驳回同一天,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另一个相关案件中作出了方向不同的决定——然后又在同一天把它收了回去。这起案件是工会与民权组织起诉司法部案(Service 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 v.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第九巡回案号26-7303),原告方此前说服北加州联邦地区法院的特丽娜·汤普森法官在10月30日发出一项临时限制令,禁止政府继续要求选举官员隔离选票,也禁止政府以刑事责任相威胁,并且要求政府通知所有收到过相关信函的官员:信函中的要求与威胁已被叫停。11月2日,第九巡回合议庭以二比一的投票暂缓了这项限制令,多数意见由卡拉汉法官与比伊法官组成,首席法官穆尔吉亚持异议。暂缓令如果持续有效,在上诉期间政府就可以继续向选举官员发函,要求对方配合隔离选票并提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但这个放行只持续了数小时。同一天晚些时候,第九巡回全院法官投票决定由十一名法官组成的全体法庭重新审理此案,并撤销了合议庭的暂缓令。限制令随即恢复效力,政府再次不得发出新的隔离选票要求或刑事威胁,案件定于11月13日开庭审理,限制令有效期至11月16日。换句话说,截至目前的最终状态是:政府致选举官员的信函仍然被限制令拦着,而不是被放行了。只看合议庭上午的决定、忽略全院当晚的撤销,就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这个区分非常重要。禁止发函的临时限制令针对的是政府的沟通行为,而隔离选票的请求针对的是计票程序本身。暂缓前者,并不等于批准后者;撤销暂缓令,也不等于法院已经认定政府发函本身违法。政府仍然不能直接强迫加州把选票单独存放,但它是否可以继续通过信函向各州的选举官员表达立场、提出要求,要等全体法庭重新审理之后才有答案。至于地方官员收到信函后如何回应,则取决于各州自己的法律和程序,以及后续诉讼的走向。
合议庭内部的分歧也值得注意。二比一的投票说明,即便在程序问题上,法官之间也存在不同看法;全院数小时后就投票推翻合议庭决定,更说明分歧之大超出了寻常范围。多数法官与持异议法官的分歧点,在于如何评估政府发函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在上诉期间维持还是暂缓原有禁令哪一种做法更合适。这些细节在公开报道中没有全部展开,但投票结果本身已经表明,这类涉及选举程序与政府沟通边界的争议,远没有到各方一致的程度。
名单上的两万人到底意味着什么
司法部所说的两万多人,是联邦政府通过比对程序标记出来的、出现在加州选民名册上且很可能不是公民的人。但标记不等于定罪,更不等于证明这些人实际投了票。选民名册上的记录与实际投票行为之间,还有好几道需要核实的环节:这个人是否确实寄回了选票,选票是否已经被计入,以及此人的公民身份是否确实如名单所示。法院在紧急程序中没有对任何一个人的身份作出认定,媒体报道也一再提醒,名单上的数字不能直接等同于非法投票的数量。
名单本身的准确性也是争议的一部分。地区法院法官在10月28日的裁决中曾批评,联邦方面用于识别非公民的比对方法不确定、容易出错。这并不意味着加州这份名单一定有同样的误差率,但它说明,任何基于大规模数据比对的名单,在没有逐一核实之前,都应当谨慎对待。把名单上的每一个名字都当作已经证实的非公民选民,是对现有信息的过度解读。
与此同时,有一点法律界限是清楚的,不应当因为这场争议而模糊。已经入籍成为美国公民的人投票是合法的,他们的选票与在美国出生的公民的选票具有同等效力。联邦法律禁止的是非公民在联邦选举中投票,永久居民、持有其他签证的人以及没有合法身份的人,都不可以在联邦选举中投票。入籍公民与非公民之间的这条界限,是整个争议的前提,也是任何讨论都应当首先守住的常识。
为什么法院不愿意在投票前夜改规则
选举诉讼中有一条法院经常遵循的实际考量:越接近投票日,法院越不愿意下令改变选举规则。这背后的理由并不神秘。选举程序涉及选民、选举工作人员、计票系统和邮寄流程等多个环节,最后一刻的改动很容易造成混乱,甚至可能让原本可以正常投票的人受到影响。法院在权衡时,不仅要看申请方的主张是否有道理,还要看立即改动会不会带来更大的混乱和损害。
在本案中,这个考量表现得很明显。报道指出,到了11月2日,加州已经有数百万张邮寄选票被寄回,计票工作正在按既有程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命令选举官员把其中一部分选票挑出来单独存放,不仅需要额外的人力和流程,还可能引发关于哪些选票应当被挑出来、如何核实、核实后如何处理等一系列连锁问题。法院选择不介入,至少在紧急程序上,是选择了维持现状,让选举按原定程序完成。
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对选民名册的准确性漠不关心。选民登记的清理、公民身份的核查、联邦与州之间的数据共享,都是长期存在的制度议题,可以通过立法、行政程序和常规诉讼来解决。法院在紧急程序中的克制,更多是针对时机和方式,而不是对问题本身的否定。把紧急驳回解读为法院认定名单毫无问题,或者解读为法院纵容非法投票,都是对裁决的误读。
对选民来说,实际影响是什么
对普通选民来说,最直接的影响是,2026年中期选举的加州计票程序没有因为这起诉讼而在最后一刻改变。已经按正常程序投票的选民,不需要因为这则新闻而怀疑自己的选票是否有效;已经入籍的公民,也不需要因为名单争议而担心自己的投票权利受到质疑。投票资格的法律没有变,投票程序也没有因为最高法院的命令而改变。
对选举官员来说,局面则要复杂一些。一方面,他们不需要执行法院命令去隔离特定选票;另一方面,他们仍然可能收到联邦政府的信函,要求配合核查或隔离。如何回应这类信函,需要依据各州法律和律师的建议来判断,而不是仅凭信函本身的措辞就作出决定。信函不等于法院命令,这一点在法律上是明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官员面对联邦政府的来函,仍然会感受到压力。
对关心选举公正的人来说,这场争议提醒了一件事:关于非公民投票的讨论,应当建立在逐一核实的数据之上,而不是名单总数之上。真正有意义的问题是,名单上的标记经过核实后有多少属实,实际投票的人数是多少,以及现有的登记清理机制是否存在漏洞。这些问题需要时间和证据来回答,一次紧急申请的成败给不出答案。
接下来可能发生什么
从程序上看,最高法院的驳回并没有终结整个诉讼。上诉程序仍然可以继续,地区法院的案件也还没有对实体问题作出最终判决。司法部仍然可以在上诉中继续主张自己的立场,加州也可以继续为自己的程序辩护。未来的判决可能会对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选民名册核查上的权限划分作出更明确的界定,但那需要经过完整的诉讼程序,而不是一次紧急申请。
第九巡回关于发函禁令的合议庭暂缓令,已经在同一天被全院撤销,目前恢复效力的是地区法院的临时限制令,案件将由十一名法官组成的全体法庭重新审理,11月13日开庭,限制令有效期至11月16日。它决定的是在重新审理期间政府是否可以继续发函,而不是政府发函的行为本身最终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也还需要进一步审理。几项临时性决定叠加在一起,勾勒出的是一种典型的选举诉讼状态:程序在继续,争议没有终结,但选举本身不会因为诉讼而停下来等待结果。
对读者来说,跟踪后续进展时可以注意几个节点:上诉法院是否会就实体问题作出判决,地区法院的案件如何推进,以及各州选举官员如何回应联邦政府的信函。这些节点比一时的输赢标题更能说明问题。选举制度的规则,往往就是在这样一次次的诉讼与回应中,逐渐变得清晰的。
总的来看,2026年11月2日这三条消息合在一起,讲的是一个关于边界的故事:法院愿意给选举程序留出稳定运行的空间,对政府与地方之间的沟通边界也没有一锤定音,第九巡回全院甚至在同一天就纠正了自己合议庭的放行决定。但边界的具体位置,仍然要靠后续的诉讼来划定。在最终答案出现之前,最稳妥的阅读方式,是把紧急程序的结果与实体问题的判断分开,把名单上的数字与经过核实的人数分开,也把入籍公民的合法投票与非公民投票的禁令分开。只有分开看,才不会被一时的标题带偏。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普通读者留意,那就是不要把不同法院、不同案件的裁决拼成一句话来传播。最高法院驳回的是隔离选票的紧急申请,第九巡回合议庭一度暂缓了禁止发函的限制令,但全院数小时后就撤销了暂缓令、恢复了限制令——前者没有批准隔离,后者最终也没有放行发函,三者合起来并不能得出政府已经获准隔离选票、或者已经获准继续发函的结论。同样,法院没有要求加州答辩就驳回申请,也不等于法院已经认定名单上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公民。把程序性决定读成实体性结论,是选举新闻中最容易出现的误读,也是读者在转发相关消息时最应当警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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