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批准率跌至32.2%:11个季度最低背后,法院1比6的分裂与申请人的新现实

EB-1A批准率跌至32.2%:11个季度最低背后,法院1比6的分裂与申请人的新现实

2026年11月6日发表的一份分析把两条本来分开的消息拧在了一起:EB-1A的批准率跌到了32.2%,而围绕EB-1A第二步审查的法院之争,也在同一周给出了更完整的版图。一边是移民局自己公布的季度数据,一边是联邦法院1比6的裁决对比。对正在准备EB-1A、已经递交、或者刚刚收到拒信的申请人来说,这两条消息合起来才构成完整的现实:门槛的文字没有变,但通过的难度、等待的时间和打官司的胜算,都已经和两年前不一样了。本篇的钩子就是这组新数据与法院分裂全图,而不是把Mukherji案再讲一遍——关于该案的基本解读,本站此前已有文章,本文只在必要处点到为止,重点放在2026年11月6日这份分析带来的新信息上。

先看数字:32.2%是怎么算出来的

32.2%这个数字来自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公布的I-140季度数据,统计的是2026财年第三季度,也就是2026年4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移民局作出的决定。计算方法很直接:批准数除以批准数加拒绝数。那个季度,移民局对EB-1A申请共作出4,180个决定,其中批准1,348件,拒绝2,832件,1,348除以4,180,得出32.2%。换句话说,那三个月里每三个走完审理的EB-1A申请中,只有约一个获批,另两个被拒绝,拒绝率达到67.8%。

单看一个季度容易误读,放在时间线上看,趋势才真正吓人。根据同一组USCIS数据整理的季度序列,EB-1A批准率从2025财年第一季度的74.7%起步,随后连续六个季度下滑:2025财年第二季度72.7%,第三季度66.5%,第四季度53.4%,2026财年第一季度47.5%,第二季度41.8%,到第三季度跌至32.2%。六个季度,跌了42.5个百分点。按11月6日这份分析的口径,32.2%是自2023年10月以来11个季度的USCIS数据中的最低值。需要提醒的是,批准率统计的是当季作出的决定,而不是当季递交的申请,一个季度里被决定掉的案子,很多是几个月甚至更早之前递交的,所以这个数字描述的是审理出口的状况,而不是今天新递交一份申请的个人概率。

拉长到2026财年前三个季度看,图景同样严峻。2025年10月到2026年6月,移民局共批准EB-1A申请5,232件,拒绝7,620件,累计批准率40.7%。而2025财年全年EB-1A的批准率还有66.9%,2024财年大约72%。与此同时,积压也在膨胀:待审的EB-1A申请从2023年底的8,088件一路增加到2026年6月30日的28,874件,三年多翻了三倍多。对申请人最直接的影响是两点:决定更难拿到,而且即使不走加急,等待时间也被不断拉长。

同一个表格,不同命运:EB-1B和EB-1C为什么没跌

32.2%最刺眼的地方,在于它不是全行业普遍收紧。同一个I-140表格、同一批审理中心、同一个季度,EB-1B杰出教授与研究人员的批准率是93.8%,EB-1C跨国公司高管与经理是97.2%,EB-2国家利益豁免(NIW)前三个季度的累计批准率是49.1%,单看2026财年第三季度,NIW为55.3%。也就是说,收紧高度集中在EB-1A这一个类别上。

这个分化本身就是一条重要信息。EB-1B和EB-1C都需要雇主担保,雇主在递交之前已经做过一道筛选;EB-1A允许自申请人递交,没有雇主把关,申请池里弱案子的比例天然更高。另一个常被提到的背景是申请量:EB-1A的递交量从2022财年的10,481件几乎翻了三倍,涨到2025财年的29,582件,而移民局每季度的决定量大致持平,审理压力全部堆在了积压里。不过要强调一点:移民局没有公布拒绝理由的分类数据,所以没有任何公开数据能证明,批准率下跌在多大程度上是由第二步审查造成的,又有多大程度来自申请量暴涨、证据质量参差或者审理标准整体收紧。把32.2%简单归因于某一个原因,都是超过证据的推论。

还有一个时间点必须交代清楚。移民局2026年8月5日生效的政策提醒PA-2026-05,是在第三季度结束之后才实施的,因此32.2%这个数字完全不反映新政策的影响。2026财年第四季度(2026年7月到9月)的数据截至本文写作时尚未公布,那将是第一份覆盖新政策下约八周审理情况的数据。在那份数据出来之前,任何关于新政策让批准率回升或者继续下跌的说法,都只是猜测。

法院分裂全图:一个说不,至少六个说是

与数据同时更新的,是EB-1A第二步审查的诉讼版图。所谓第二步,源自2010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Kazarian诉USCIS案中确立的两步框架:移民官先核对申请人是否满足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或凭一次重大国际奖项直接过关),再从整体上判断申请人是否享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是否属于本领域最顶尖的一小部分。第二步被称为最终 merits 认定,申请人即使过了第一步,也可能在第二步被拒。

2026年11月6日的分析梳理了2025年以来联邦法院就这一框架作出的裁决,结果是1比6以上:只有一位联邦法官否决了第二步,至少六个其他联邦裁决支持了它。具体名单如下:2025年5月27日,宾夕法尼亚东区联邦法院在Nagaiah诉Allen案中支持了两步测试;2025年9月12日,内布拉斯加联邦法院在Agrawal诉Miller案中支持;2026年6月16日,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在Taneja诉Miller案中支持,法官在适用Loper Bright案确立的自主判断标准后认为,国会授权移民局定义杰出人才,法规中的初步证据只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2026年7月24日,马萨诸塞联邦法院在da Silva Trajano诉USCIS案中支持;2026年8月19日,威斯康星东区联邦法院在Branski诉Brennan Seng案中支持;2026年9月8日,内布拉斯加联邦法院在Vernekar诉Miller案中支持;2026年9月22日,内布拉斯加联邦法院在Cannabrava de Sousa诉Selby案中部分支持;2026年9月25日,内布拉斯加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在Agarwal诉Miller案中支持,并且点名拒绝追随Mukherji案,称其不可信、不具说服力。

这份名单有三个值得注意的特点。第一,分裂是不对称的:内布拉斯加同一个联邦法院内部就出现了相反的判决,三位就此问题表态的内布拉斯加法官中,两位支持了两步测试,只有一位否决。第二,内布拉斯加之外的每一家法院,只要审理过这个问题,都支持了两步测试。第三,在上诉层面,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早在2022年的Amin诉Mayorkas案中就支持了这一框架,而针对Mukherji案的上诉从未走到上诉法院作出实体判断的那一步。

Mukherji案到底判了什么:三点要分清

Mukherji诉Miller案的申请人是一位记者,移民局承认她满足十项标准中的五项,但仍在第二步以未能证明持续享有盛誉为由拒绝了她的申请。2026年1月28日,内布拉斯加联邦法院高级法官约瑟夫·巴塔利翁作出判决,支持了申请人的简易判决请求,并指示移民局批准该申请。法院的核心理由有三层:其一,2010年确立两步测试的政策备忘录改变了此前约二十年的做法,属于需要经过公告与评论程序才能制定的立法性规则,而移民局没有走这个程序;其二,移民局没有承认这是一次政策变化,也没有给出充分理由,因此构成恣意与反复无常;其三,作为替代理由,法院认为本案这份具体的拒信本身就没有阐明适用的标准,同样属于恣意。

政府随后上诉。2026年3月27日,政府向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上诉通知;2026年6月10日,政府自行申请撤回上诉,法院当天准许。这意味着Mukherji案对申请人本人已经终局,但它没有产生任何上诉审判例,对移民局审理其他案件也没有约束力。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只约束该案的当事人,对其他地区的法院、同一法院的其他法官都没有约束力,最多只有说服力。更重要的是,移民局的政策手册截至2026年10月27日仍然适用最终 merits 认定,申请人不能因为Mukherji案的存在,就假设自己的案子可以跳过第二步。

政府为什么撤诉,公开记录没有给出理由,各种猜测都不应被当作事实来传播。一种常见的分析是,政府不愿冒着在上诉法院输掉的风险,让一个对自己不利的上诉判例定型;但这只是分析人士的推测,移民局既没有撤销两步测试,也没有表示打算撤销。11月6日的分析与多位移民律师的判断一致:撤诉不等于让步,申请人如果在回复补件通知或拒绝意向通知时引用Mukherji案,可以作为说服材料,但不能把它当成免死金牌。

为什么批准率跌,不能只怪第二步

把32.2%和法院分裂放在一起,最容易产生的误读是因果误读:因为第二步审查还在,所以批准率跌了。这个推论在现有数据下站不住脚,原因有三个。

第一,移民局不公布拒绝理由,公开数据无法区分一个案子是在第一步被拒还是在第二步被拒,也就无法算出第二步到底贡献了多少拒绝。第二,申请量本身发生了结构性变化:EB-1A递交量三年内接近翻三倍,申请池扩大时,边际申请人的平均强度通常会下降,批准率随之下滑并不意外。事实上,EB-1A的季度收件量在2026财年第一季度达到7,814件的峰值后已经回落了约23%,这说明申请人群体已经在用脚投票。第三,审理资源没有同步增长,待审积压从2025财年第一季度末的13,526件涨到2026财年第三季度末的28,874件,审理周期拉长本身也会改变季度批准率的构成。

还有一个经常被忽略的角度:NIW的走势与EB-1A并不相同。NIW批准率在2026财年第一季度跌到42.5%之后回升到第二季度的48.1%、第三季度的55.3%,前三季度累计49.1%。如果收紧是全系统性的,NIW不应该出现这种回升。分化说明,审理趋势是按类别走的,申请人做类别选择时,EB-1A与NIW的相对位置已经变了,但NIW也不是避风港,49.1%的累计批准率同样意味着超过一半的决定是拒绝。

对申请人意味着什么:四类人,四种打法

数据与判例合起来,对不同处境的申请人指向不同的策略。

正在准备递交的人,最需要改变的是写作思路。政策手册要求移民官在第二步从整体上权衡全部证据,因此申请材料不能只满足于逐项打勾,而要直接回答第二步的问题:声誉是不是持续的,而不是多年前的高峰;与同行相比处在什么位置;推荐信有没有文件证据支撑;主张的领域定义得够不够窄、够不够准确。11月6日的分析特别提到,满足四项或五项标准、并且每一项都有扎实证据的申请,比勉强凑够三项的申请在第二步更有余地。记者Mukherji的教训也很具体:她的声誉高峰被认为停留在2015年之前,持续性成了拒签理由,时间线上的断层是申请人最容易忽视的弱点。

已经递交、正在等待的人,重点是管理预期。积压已经接近2.9万件,不走加急意味着更长的等待,而加急处理只能保证15个工作日内有决定,不能保证批准。收到补件通知或拒绝意向通知时,要先看拒信写明的是哪一步失败:如果第一步的某项标准被否定,争论Mukherji案帮不上忙;只有明确在第二步被拒,引用Mukherji案作为说服材料才有针对性。

刚刚在第二步被拒、还在30天申诉期内的人,有一条明确的时间线:可以在决定作出后30天内(如果是邮寄送达则为33天内)通过I-290B表格提出重新开案动议、复议动议或向行政上诉办公室上诉。许多申请人会同时准备一份新的申请,两条线并行。需要注意的是,联邦法院一般只审查行政记录,因此在申诉阶段把记录做完整,对日后可能走诉讼路线的人很重要。

已经被拒超过申诉期、或者手头没有新的有力证据的人,最实际的路径往往是重新递交一份针对拒信理由逐点回应的新申请,同时认真评估平行的类别选择:EB-2 NIW的审查标准不同,看重的是拟议工作的国家重要性而非顶尖声誉;有符合条件的雇主的研究人员可以考虑EB-1B;符合条件的人也可以评估O-1签证作为过渡。至于直接起诉挑战两步测试本身,鉴于多数法院已经支持该框架,这条路在目前的判例格局下是 uphill 的选择,需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拒签理由、由律师作个案评估,而不是被社交媒体上对Mukherji案的欢呼带偏。

常见误读清单:这五句话不要再信了

围绕EB-1A的讨论里,误读比信息传播得更快,值得逐条澄清。

  • 法院废除了EB-1A第二步:没有。只有一位地区法官否决了它,至少六个其他联邦裁决支持它,移民局政策手册截至2026年10月27日仍在适用它。
  • 政府撤诉等于认输:没有。撤诉只让Mukherji案对申请人本人终局,没有产生上诉判例,移民局也没有表示要撤销两步测试。
  • 32.2%就是你的个人获批概率:不是。这是当季全部决定的平均值,不区分领域、不区分证据强度,也不反映你这份申请的质量。
  • NIW是EB-1A收紧后的安全替代:不是。NIW前三个季度累计批准率49.1%,同样超过一半的决定是拒绝,而且两个类别的法律标准完全不同。
  • 凑够三项标准就稳了:不是。十项标准中的三项只是第一步的门槛,第二步还要看整体证据是否证明持续享有盛誉、属于领域内最顶尖的一小部分。

结尾:数字会变,准备逻辑不会变

32.2%是一个值得记住的数字,但它不是终点。2026财年第四季度的数据尚未公布,届时才能看到8月5日生效的新政策是否改变了曲线;而法院这边,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没有机会表态,分裂的局面还会继续存在,未来可能有新的案件把问题重新推向上诉法院。对申请人来说,真正有用的结论有三条:第一,第二步审查仍然有效,不要按它已经取消来准备材料;第二,批准率的下跌是真实的、按类别发生的,申请策略要按更严格的标准来做,而不是按两年前通过的案例来套;第三,类别选择、时间规划和证据组织,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个案评估,而不是跟着社交媒体上的只言片语做决定。数据每季度更新一次,判例随时可能增加,本文依据的事实截至2026年11月6日,读者在采取行动前,应当以移民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政策手册的最新版本以及持牌移民律师的个案意见为准。

本文章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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