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排期今天生效:F2A 前进一个月、EB-2 前进三个月,递件表与终裁表先分清再动手

十一月来了,排期表也跟着翻页了。美国国务院在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发布的二零二六年十一月排期,从十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一直用到十一月三十日。对很多正在等绿卡的人来说,这张表不是一张普通的表格,它直接决定了你这个月能不能递交申请、能不能被批准,以及你的案子还要在队伍里排多久。这一次的整体基调是温和前进,没有类别出现倒退,但前进的幅度和适用的表格并不相同,如果只看一个数字就动手,很容易走错一步。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恰恰不是数字本身,而是两张表的区别。同一份排期里有终裁表和递件表,它们管的是两件不同的事。终裁表决定你的绿卡申请最终能不能被批准,递件表只决定你能不能先把申请递进去。递进去不等于获批,这句话在十一月尤其重要,因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已经明确规定,十一月职业类境内调整身份要使用递件表。换句话说,这个月很多职业类申请人看的是递件表能不能递,而不是终裁表是不是已经到了。先把这个逻辑理清楚,再去看具体数字,才不会白跑一趟。

先看大局:十一月排期整体温和前进,没有倒退

从整体来看,十一月排期的变化方向是积极的。亲属类和职业类的主要类别都有不同程度的前进,而且没有类别出现倒退。对等待多年的申请人来说,没有倒退本身就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倒退往往意味着原来已经排到的日期又被推回去,递交和批准的计划都要重新调整。这一次没有出现这种情况,说明队伍总体上是在向前走的,只是每条队伍走的速度不一样。

不过,前进不等于人人受益。排期是按类别和出生国来排的,不同类别、不同出生国的申请人,面对的是不同的日期。有人前进了一个月,有人前进了一年左右,也有人这个月几乎没有感受到变化。所以读排期的时候,第一步永远是先确认自己的类别,再确认自己的出生国,最后才看对应的日期。只看标题里的大方向,或者只看别人分享的某个数字,都可能对不上自己的情况。

另外还要提醒一点,排期表每个月都会更新,十一月的表只在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生效。到了下个月,又会有一张新的表,前进、停滞甚至倒退都有可能出现。因此十一月能做的事情,最好在十一月这个窗口里对照当月表格来判断,不要拿上个月的表来指导这个月的递交,也不要用十一月的表去推测下个月一定会怎样。按月核对,是排期申请人最基本、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习惯。

亲属类终裁表:F2A前进一个月,多个类别约前进一年

先看亲属类的终裁表。终裁表上的日期,代表的是绿卡最终批准的排队位置。只有当你的优先日早于终裁表上的日期,你的案件才具备被最终批准的条件。对亲属类申请人来说,这个月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向上。

第一个方向是F2A类别。F2A类别多数国家的终裁日是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比上个月前进了一个月。墨西哥出生申请人的F2A终裁日则是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F2A前进一个月,幅度不算大,但对卡在这个时间点附近的申请人来说,一个月的前进可能正好意味着从不能批准变成可以批准,或者从还要再等变成可以开始准备最后的材料。关键在于对照自己的优先日,看看自己是不是已经落在这个日期之前。

第二个方向是F1、F2B、F3这几个类别。它们的终裁日对多数国家而言,约前进了一年。这个幅度的意义在于,它一次性消化了一段较长的等待区间,让一批原来还在队伍中段的申请人向前迈了一大步。但这里同样要提醒,约前进一年说的是多数国家的情况,具体到每个申请人,还是要以官方排期表上自己出生国对应的日期为准,不能只凭约数来判断自己是否已经排到。

亲属类申请人还要注意一个常见的误解,那就是终裁表前进不等于马上就能拿到绿卡。终裁表只是排队位置的门槛,案件本身还需要完成背景核查、材料审核等程序。排期到了,意味着具备了被批准的排队条件,而不是自动获批。把材料准备齐全、保持联系方式和地址信息的更新,同样是这个阶段不能忽视的工作。

职业类终裁表:EB-2前进三个月,EB-3其他劳工前进五个月

职业类的终裁表同样值得细看。EB-2类别的终裁日,多数国家、墨西哥和菲律宾均为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比上个月前进三个月。对这几个出生国的EB-2申请人来说,三个月的前进意味着排队位置向前移动了一段,优先日落在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之前的申请人,在终裁意义上已经排到了。但同样要区分,这里说的是终裁条件,而不是递交条件,境内调整身份的递交还要看递件表,后面会专门讲。

EB-1类别方面,终裁日中国为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这个日期提醒中国出生的EB-1申请人,终裁排队仍然处在一个需要耐心等待的位置。即使递件表上某些类别显示为无排期,也不能直接等同于终裁已经排到。两张表的分工不同,看到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数字时,一定要先确认它是哪一张表上的数字,再判断它对自己意味着什么。

EB-3类别中,其他劳工类别的终裁日,多数国家和墨西哥均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前进五个月。五个月的前进对其他劳工类别的申请人来说是一个相对明显的进展,但同样需要结合自己的优先日和出生国来判断。不同子类别之间的排队情况并不相同,不能把其他劳工类别的日期套用到EB-3的其他子类别上,也不能把多数国家的日期套用到所有出生国上。

职业类整体没有类别倒退,这一点值得肯定。但前进幅度的差异也说明,职业移民的排队仍然是分类别、分出生国进行的。你的类别前进三个月,不代表隔壁类别也前进三个月;你的出生国排到了,也不代表另一个出生国的申请人同样排到了。读表的时候,类别加出生国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对上,缺一个都不行。

十一月关键规则:职业类境内调整身份用递件表

十一月最需要单独拎出来讲的规则,就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职业类境内调整身份表格使用的规定。十一月,职业类境内调整身份使用递件表。这句话的实际含义是,人在美国境内、准备通过调整身份来申请绿卡的职业类申请人,这个月要先看递件表,判断自己能不能递交,而不是只看终裁表。

递件表上的日期,管的是递交资格。如果你的优先日早于递件表上对应类别和出生国的日期,你就可以在这个月把调整身份申请递进去。但递进去之后,案件并不会马上被批准,批准还要等终裁表排到你的优先日。也就是说,递件表解决的是能不能先上车的问题,终裁表解决的是什么时候到站的问题。两个问题不要混在一起回答。

这个规则对十一月的实际操作影响很大。有些申请人终裁表还没有排到,但递件表已经到了,这个月就可以先递交,提前锁定递交位置,进入等待批准的阶段。也有些申请人终裁表看起来已经很接近了,但递件表的逻辑仍然要先确认,因为境内调整身份的递交依据就是递件表。先确认自己适用哪张表,再确认对应的日期,是十一月动手之前必须完成的两步。

境外领事程序的申请人,适用的表格逻辑与境内调整身份并不完全相同,不能直接把境内规则套用到境外流程上。人在境外、走领事程序的申请人,应当对照官方排期表和领事程序的相关指引来判断自己的步骤。无论境内还是境外,核心原则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以官方表格为准,以自己的类别和出生国为准,不要凭感觉、凭传言来决定递交时间。

递件表细读:EB-1、EB-2、EB-3各自是什么情况

把递件表拆开来看,三个主要职业类别的情况各不相同。EB-1类别的递件表上,多数国家、墨西哥和菲律宾为无排期,也就是字母C,中国与印度为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无排期的含义是,在递件意义上没有排队门槛,符合其他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递交。但这仍然不等于终裁已经排到,批准还是要等终裁表。中国与印度的EB-1申请人,则要对照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这个递件日期,看看自己的优先日是否已经早于它。

EB-2类别的递件表上,多数国家、墨西哥和菲律宾为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五日,中国为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印度为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这三个日期之间的差距非常大,恰恰说明出生国对排队的影响有多直接。多数国家的EB-2申请人对照的是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五日,中国出生的申请人对照的是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印度出生的申请人对照的是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同一类别,不同出生国,递交窗口完全不同,读表时绝对不能只看类别不看出生国。

EB-3类别的递件表上,多数国家为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中国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印度为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EB-3的递件日期同样按出生国区分,多数国家和中国之间的日期差距是几个月,而印度出生申请人的日期则要早得多。这再次提醒我们,排期从来不是一个统一的全国性日期,而是一张按类别和出生国细分的表。任何脱离出生国的排期讨论,都是不完整的。

把这三张递件日期放在一起看,还能得出一个更实用的结论,那就是十一月能不能递交,答案因人而异。同一个办公室、同一年递交劳工申请的同事,可能因为出生国不同,这个月一个能递、一个不能递。同一个家庭内部,主申请人和附属申请人的情况也要分别核对,不能默认全家自动适用同一个日期。动手之前,把每个人的类别和出生国单独列出来,逐一对照,远比笼统地问一句这个月能不能递要可靠。

递件表只能递交不能批准,这句话要刻进脑子里

如果十一月只能记住一句话,那就记住这一句,递件表只能递交,不能批准。递件表的作用,是让你提前把申请交上去,让案件进入系统,开始排队等待最终批准。它不承诺批准时间,也不改变终裁表的排队位置。很多人对排期失望,往往不是因为排期本身变差了,而是因为一开始就把递件当成了批准,把能递交误读成了能拿卡。

这种误读在实际生活中会带来连锁问题。有人以为递交之后很快就能获批,于是提前辞职、提前卖房、提前安排子女入学,结果终裁表迟迟不到,计划全部被打乱。有人以为递交之后就万事大吉,于是忽略了维持合法身份、及时更新地址、回应补件通知等后续义务,反而给案件带来不必要的风险。递交只是漫长流程中的一步,后面的等待和合规同样重要。

正确的期待应该是这样的,递件表到了,意味着你可以先递交,先进入等待批准的队列,先完成递交这一步的手续。但绿卡最终批准,仍然要等终裁表排到你的优先日,并且案件本身通过审核。把递交和批准分开看,你的心态会稳得多,规划也会现实得多。十一月能递交的人,可以认真准备递交材料;十一月还不能递交的人,也不必因为别人的递交消息而焦虑,因为每个人的类别和出生国本来就不一样。

动手之前,先按这份清单核对自己的情况

在真正动手之前,建议按下面这份清单逐项核对。第一,确认自己的移民类别,是亲属类还是职业类,具体是F2A、EB-2还是其他类别。第二,确认自己的出生国,排期看的是出生国,而不是国籍或现居地,这个区分在很多情况下会影响结果。第三,确认自己走的是境内调整身份还是境外领事程序,因为十一月职业类境内调整身份适用的是递件表。第四,对照官方排期表,找到自己类别加出生国对应的终裁日期和递件日期,分别记下来,不要只记一个。

  • 类别先确认:亲属类与职业类分开看,同一大类下的子类别也要区分清楚。
  • 出生国再确认:排期按出生国排队,类别加出生国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对上。
  • 表格要分清:终裁表决定批准条件,递件表只决定递交资格,十一月职业类境内调整身份看递件表。
  • 优先日要对照:把自己的优先日与官方表上的日期逐一比对,早于该日期才算排到。
  • 官方表为准:所有日期以国务院发布的官方排期表为准,社交媒体上的转述只能作参考。
  • 窗口要记牢:十一月排期在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生效,下个月要重新核对新表。

核对清单的意义,不只是避免递错,更是避免错过。有些申请人因为没有及时看表,错过了本可以递交的窗口,又要多等一个月甚至更久。有些申请人因为没有分清两张表,提前递交了不符合递件条件的申请,反而要处理退件和重新递交的麻烦。花十分钟按清单核对,往往能省下几个月的折腾。

如果核对之后仍然不确定,比较稳妥的做法是暂缓递交,先向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咨询自己的具体情况,或者等待官方口径的进一步说明。排期问题高度个性化,别人的经验不一定适用于你,网上的通用解读也不能替代针对个人情况的判断。在不确定的时候慢一步,远比在错误理解下快一步要安全。

结尾总结:十一月能做什么,取决于你的表和你的日期

总结一下十一月的要点。国务院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发布的十一月排期,从十一月一日起生效,整体温和前进,没有类别倒退。亲属类方面,F2A终裁日多数国家前进一个月,墨西哥出生申请人对应的是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F1、F2B、F3多数国家终裁日约前进一年。职业类方面,EB-2终裁日多数国家、墨西哥和菲律宾前进三个月,EB-1中国终裁日为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EB-3其他劳工终裁日多数国家和墨西哥前进五个月。

而对十一月境内职业类申请人来说,真正决定能不能动手的是递件表。EB-1递件表多数国家、墨西哥和菲律宾无排期,中国与印度为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EB-2递件表多数国家、墨西哥和菲律宾为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五日,中国为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印度为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EB-3递件表多数国家为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中国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印度为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递件表只能递交不能批准,终裁表才决定批准,这个区别贯穿整个十一月。

排期前进是好消息,但好消息只有落到自己的类别和出生国上,才是真正的好消息。动手之前,先分清终裁表与递件表,再对照官方排期表核对本人的出生国与类别,最后按清单逐项确认。这个月能递交的人,认真准备材料、稳妥递交;这个月还不能递交的人,记好自己的优先日和对应日期,等待下一个窗口。排队是一场耐力赛,读懂表格、按规则行动,就是最实在的提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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