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2 月 9 日,美国最高法院将开庭审理一起可能影响数万人的移民案件:政府把一名已有最终遣返令的非公民送往第三国之前,到底要不要先告诉他目的地,并给他一个提出恐惧申诉的机会?案件的正式名称是 DHS v. D.V.D.,编号 No. 26-426。最高法院已经在 2026 年 9 月 29 日决定受理此案,并暂缓了下级法院的判决。在 12 月 9 日庭审之前,没有任何人能确定最高法院会怎么判。这篇文章不是复述旧闻,而是把开庭前瞻讲清楚:争议焦点是什么,双方各自在主张什么,可能的结果有哪些,以及哪些人正在等待答案。
先把案子讲清楚:这不是关于遣返本身是否合法
首先要澄清一个常见的误解:这起案件争议的不是“政府能不能把人遣送到第三国”,而是“送人之前要走什么程序”。所谓第三国遣返,是指把一名已有最终遣返令的非公民,送往既不是其国籍国、也不是遣返令中指定的国家、且在先前的遣返程序中从未被书面列为可能目的地的国家。换句话说,就是把人送到一个与其没有国籍、家庭或生活关联的国家。
争议的政策源于两份文件:国土安全部 2025 年 3 月 30 日发布的《第三国遣返指引》,以及移民与海关执法局 2025 年 7 月 9 日发布的后续备忘录。根据这些指引,只要美国收到了接收国的外交保证,承诺被遣返者不会遭受迫害或酷刑,政府就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实施遣返,而无需事先详细告知目的地,也无需给当事人留出提出异议的时间。
集体诉讼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提起,原告是四名仅以姓名首字母标示的非公民:D.V.D.、M.M.、E.F.D. 和 O.C.G.。集体诉讼覆盖的人群,是自 2025 年 2 月 18 日起、持有特定类型最终遣返令、被遣送或将被遣送到未在遣返程序中指定的第三国的人。诉讼的核心主张是:这项政策剥夺了当事人在被送往陌生国家之前,依据法律提出恐惧申诉的正当程序权利。
需要强调的是,下级法院的裁决并不禁止一切第三国遣返。它针对的是程序:政府仍然可以把人遣送到第三国,但必须先说清楚目的地,并且给当事人一个真正能提出安全关切的机会。遣返本身没有被判违法,没有程序保障的快速遣返才被判违法。这个区分,是理解整个案件的关键。
时间线:从 2025 年 3 月的指引走到 12 月 9 日的庭审
这起案件走到最高法院,用了一年半多的时间,中间经历了多次反转。把时间线捋清楚,才能理解为什么 12 月 9 日的庭审如此重要。
2025 年 3 月 23 日,集体诉讼在马萨诸塞地区法院提起,四天后国土安全部发布了第三国遣返指引。2026 年 2 月 25 日,地区法院法官 Brian E. Murphy 作出判决,认定国土安全部的指引在允许不经有效通知和申诉机会就实施遣返的范围内违法,违反《行政程序法》,应予撤销,并要求政府在遣返前发出有效通知、给予当事人提出恐惧申诉的“有意义的”机会。
2026 年 3 月 16 日,就在地区法院作出判决后不久,第一巡回上诉法院以 2 比 1 的投票批准了政府上诉期间的中止请求。这意味着在上诉审理期间,争议政策一直在执行。2026 年 9 月 18 日,第一巡回法院由 Montecalvo、Howard 和 Aframe 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一致作出裁决,Aframe 法官执笔,意见长达 55 页。合议庭大体维持了地区法院的判决,同时推翻了其中一部分:地区法院曾宣告,国土安全部在转向第三国之前,必须先尝试把当事人遣返至其指定的国家,然后是其国籍国。合议庭撤销了这两项宣告,认为这部分要求超出了法律依据。
2026 年 9 月 23 日,第一巡回法院解除了自己此前批准的中止;9 月 24 日,政府向最高法院申请暂缓;9 月 29 日,最高法院同时作出了两个决定:暂缓地区法院 2026 年 2 月 25 日的判决,并受理政府的调卷申请,案件编号为 DHS v. D.V.D., No. 26-426,口头辩论定于 2026 年 12 月 9 日。Sotomayor、Kagan 和 Jackson 三位大法官表示,她们会拒绝政府的暂缓请求,但多数意见没有说明理由。
截至 2026 年 11 月 7 日的现状是:下级法院两级都认定这项政策在缺乏程序保障的范围内违法,但这两项判决都被最高法院的暂缓令暂停执行。第一巡回法院的裁决写在纸上,却暂时没有实际效力。第三国遣返仍在按照 2025 年的指引进行,而最终答案要等到 12 月 9 日庭审之后,最高法院作出书面裁决才会揭晓,预计不会早于明年。
争议焦点一:地区法院到底有没有管辖权审理此案
最高法院要求双方辩论的第一个问题,是地区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审理此案。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纯技术性问题,但它可能决定整个案件的走向。
政府方面的立场是,移民法对法院审查遣返决定设置了限制,地区法院无权受理这类挑战。如果最高法院接受这一主张,案件可能在不触及实体问题的情况下被驳回,第三国遣返政策将继续执行,而关于通知和申诉机会的实质争议将得不到最高法院的回答。
原告方面的立场则相反:他们认为,挑战的是国土安全部一项普遍适用的政策指引,而不是某一个人的遣返决定本身,因此地区法院有权审理。集体诉讼的原告们还指出,如果连地区法院都不能受理,那么快速遣返的受害者几乎没有任何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等个案诉讼走完程序,人可能已经被送走了。
管辖权问题之所以关键,是因为它是一个“门槛问题”。最高法院如果在门槛上就把案件挡回去,就不需要回答后面两个更实质的问题。对关注实体权利的读者来说,这是一个需要警惕的可能性:12 月 9 日庭审的结果,不一定是对“要不要给通知”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可能是对“法院能不能管”这个问题的回答。
争议焦点二:集体救济的范围能有多大
最高法院要求辩论的第二个问题,是地区法院是否有权作出覆盖整个集体的宣告性救济和撤销决定,特别是在 8 U.S.C. 1252(f)(1) 条款的限制之下。这条法律限制了法院在移民案件中作出覆盖广泛人群的禁令。
政府方面主张,移民法规限制法院作出覆盖整个集体的禁令,地区法院的集体性救济超出了法律授权。按照这一主张,即便个别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救济也应当限于个案,而不能一揽子叫停一项政策。
原告方面则主张,没有集体性救济,个案诉讼根本来不及阻止快速遣返。第三国遣返的特点就是快,有人甚至是在上车之后才被告知目的地是墨西哥。如果每个人都必须单独起诉,等法院排期、开庭、判决,人早就已经被送走了。集体诉讼在这里不是为了方便,而是唯一现实可行的救济方式。
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影响的不只是本案。移民法领域有大量政策是通过集体诉讼挑战的,如果最高法院收紧集体救济的范围,未来挑战移民政策的诉讼难度会显著上升。反过来,如果最高法院维持集体救济,地区法院在移民政策诉讼中的作用将得到确认。12 月 9 日的庭审中,大法官们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值得密切关注。
争议焦点三:通知与申诉机会到底要给到什么程度
第三个问题,也是最接近普通人直觉的问题:政府的指引是否违反了遣返法规 8 U.S.C. 1231(b)、正当程序条款,以及执行《禁止酷刑公约》的法律和规章。换句话说,把人送往一个陌生国家之前,到底要不要先告诉他,并给他一个提出恐惧的机会?
第一巡回法院的答案是肯定的,而且给出了两项具体要求:出发前必须被明确告知目的地国家;必须有机会提出自己在该国可能遭受迫害或酷刑的理由,并获得审查。Aframe 法官在意见中写道,法律赋予人们的、免于被送往可能遭受迫害或酷刑之地的保护,如果当事人连自己将被送往哪里都不知道、也没有机会在出发前提出风险,那就几乎没有实际意义。
政府方面则认为,外交保证已经足够。按照 2025 年 3 月的指引,只要接收国作出了外交保证,承诺被遣返者不会遭受迫害或酷刑,政府就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实施遣返。政府的逻辑是:国家之间的外交保证,加上国务院的判断,本身就是一种保障,不需要再叠加个案的通知和申诉程序。
这里的争议点非常具体:多短的通知算“有效通知”?多大的申诉空间才算“有意义”?地区法院此前的初步禁令曾要求书面通知、并在合理恐惧未成立时给予至少 15 天申请重开的时间,而政府的指引在某些情况下只留 24 小时甚至更短。12 月 9 日的庭审中,大法官们如何界定“有意义的”申诉机会,将直接决定未来政策的操作空间。
还有一个现实层面的争议:外交保证到底靠不靠得住。移民政策研究所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美国目前已与至少 35 个国家的政府达成了第三国遣返安排,而美国官员承认,并没有系统性地核查接收国是否兑现了其承诺。报告提醒说,接收国作出的“遵守国际法”承诺,与美国是否核查这些承诺的落实,是两回事。这一点,或许是庭审之外更值得持续关注的现实问题。
双方主张一览:政府与原告各自在争取什么
把双方的主张放在一起看,庭审的轮廓会更清晰。政府方面争取的是三件事:第一,地区法院没有管辖权;第二,即便有管辖权,也不能作出覆盖整个集体的救济;第三,即便能作出救济,现行的指引本身并不违法,外交保证加上有限的程序已经足够。
原告方面争取的也是三件事:第一,地区法院有权审理对普遍适用政策的挑战;第二,集体救济是唯一有效的救济方式;第三,政府必须在遣返前告知具体目的地,并给予当事人提出恐惧申诉并获得审查的真实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的立场都不是“全有或全无”的极端主张。政府并没有主张可以把人送往任何国家而不受任何约束;原告也没有主张禁止一切第三国遣返。争议集中在程序保障的“程度”上:通知要多具体,申诉要多真实,审查要多及时。这些细节问题,恰恰是最高法院最擅长、也最可能给出明确答案的部分。
可能的结果图谱:三种走向,各自意味着什么
在裁决公布之前,任何对结果的预测都是不可靠的。但可以把可能的结果梳理成几种走向,帮助读者理解庭审之后的各种可能性。这里列出的不是预测,而是逻辑上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形。
第一种走向是最高法院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确认政府必须在遣返前告知目的地并给予申诉机会。如果出现这种结果,第一巡回法院的两项保障将恢复效力,政府需要修改 2025 年 3 月和 7 月的指引,增加通知和审查程序。已经制定好的遣返安排可能需要重新走程序,对正在等待遣返的人来说,这意味着多了一层保护。
第二种走向是最高法院推翻下级法院的判决,认定现行指引合法。如果出现这种结果,第三国遣返将继续按照 2025 年的指引执行,政府在有外交保证的情况下可以快速遣返,无需事先详细告知目的地或给予申诉机会。对可能被遣送到第三国的人来说,法律上的程序保障将大幅收窄。
第三种走向是最高法院在程序问题上作出裁决,而不触及实体问题。例如,法院可能认定地区法院缺乏管辖权,或者集体救济超出了法律授权,从而在不回答“通知是否必要”的情况下终结案件。这种结果在法律上很常见,但对公众来说最难理解:案件结束了,但最核心的问题没有答案,政策继续执行,争议留待以后。
还有一种可能是混合结果:最高法院部分维持、部分推翻,例如确认管辖权和集体救济,但对“有意义的申诉机会”的具体标准作出与下级法院不同的界定。这种结果会给政府和原告双方都留下继续博弈的空间,具体的操作细则可能还要通过后续的诉讼或新的指引来明确。
无论哪种走向,裁决都不会在 12 月 9 日当天公布。最高法院通常在开庭后的数月内发布书面裁决,本案的裁决预计要到明年才会公布。在此期间,第三国遣返将继续进行,相关的外交安排也在继续扩大。
影响人群:不只是法庭里的四个人
这起案件的原告只有四个人,但影响的人群要大得多。按照集体诉讼的界定,受影响的是自 2025 年 2 月 18 日起、持有特定类型最终遣返令、被遣送或将被遣送到未在遣返程序中指定的第三国的人。
政策实施以来的规模已经不小。据权益组织研究者统计,自 2025 年 3 月政策采用以来,已有逾 25000 人被送往至少 29 个第三国。另一组数据来自人权观察对移民与海关执法局数据的统计: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8 月 5 日期间,共有 27943 人被遣送到第三国。移民政策研究所 2026 年 10 月 15 日的报告则指出,美国目前已与至少 35 个国家的政府达成了第三国遣返安排。这些数字来自不同机构、覆盖不同时段,不能直接相加,但它们共同说明一点:这场诉讼的结果影响的不是个别案件,而是一整套正在运转的遣返机制。
对华人社区来说,直接受影响的人群相对有限,因为第三国遣返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国籍国不接收、或遣返令指定国家无法执行的个案。但这起案件确立的程序原则——政府在采取重大不利行动之前,是否必须先告知并给予申诉机会——具有普遍意义。移民法领域的程序保障,往往是在这类案件中一点一点确立或收窄的。
此外,案件的走向也与近期的其他遣返动态相互关联。例如,阿富汗遣返禁令的到期、委内瑞拉临时保护身份的倒计时,都在同一时期牵动着移民社区的神经。不同的案件涉及不同的法律问题,但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现实:2026 年下半年的移民执法,正在多个战线上同时推进,而法院的裁决将决定这些推进的边界在哪里。
开庭前的时间表:12 月 9 日之前还有什么节点
12 月 9 日的口头辩论不是凭空出现的,它前面有一整套书面辩论程序。按照公开的案件日程,政府的开庭陈述书已于 10 月 23 日提交,答辩方的简报于 11 月 16 日到期,政府的回复简报于 12 月 1 日到期。也就是说,在 12 月 9 日开庭之前,双方的书面立场已经全部摆在桌面上,庭审更多是法官针对书面材料提出追问。
口头辩论当天,通常的流程是双方各有一定时间陈述,期间大法官随时打断提问。法官的提问方向往往能透露他们关注的重点:是管辖权问题,还是集体救济问题,还是实体标准问题。庭审结束后,法院进入内部讨论和撰写意见的阶段,这个过程通常需要数月。
对普通读者来说,12 月 9 日之后最值得关注的,不是当天的庭审实录全文,而是法律媒体和移民权益组织对法官提问方向的梳理。法官问了什么,往往比律师说了什么更能预示案件的走向。但即便如此,提问方向也只是线索,不是结论,任何在裁决公布之前的定论都应当谨慎对待。
如果你或家人可能受到影响:现在能做的几件事
在最高法院作出终审之前,法律状态是不确定的,但有几件事是当事人现在就可以做的。这些建议是通用信息,不是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具体情况请咨询自己的移民律师。
保存好全部遣返文件。包括最终遣返令、历次出庭通知、国土安全部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以及任何提到第三国名称的文件。这些文件是证明自己是否收到有效通知的关键证据。
尽早咨询移民律师。如果已经被告知可能被遣送到第三国,或者已经收到相关通知,不要等到遣返当天才寻求帮助。恐惧申诉有严格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提前准备与临时应对的效果完全不同。
记录恐惧申诉的理由。如果担心在某个特定国家遭受迫害或酷刑,尽可能具体地记录理由:针对的是什么人、什么组织、基于什么原因,以及过去是否发生过相关事件。笼统的担忧很难通过审查,具体的事实才有说服力。
不要签署不理解的文件。在遣返程序中,当事人可能被要求签署自愿离境或其他文件。签署之前,务必确认自己理解文件内容和后果,必要时要求翻译和律师在场。
保持与家人的联系方式畅通。让家人知道自己的案件编号、被羁押地点和律师联系方式,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介入。
关注 12 月 9 日庭审后的消息。最高法院的裁决将直接决定第一巡回法院的保障措施是否恢复效力。USCIS 和国土安全部的官方渠道,以及可信的法律援助机构,都是获取准确信息的来源。在裁决公布之前,不要轻信社交媒体上关于“已经判了”的说法——在 12 月 9 日之前,没有任何裁决;在 12 月 9 日之后,裁决也需要数月时间才会公布。
总的来看,12 月 9 日的庭审之所以值得关注,不是因为它会当天给出答案,而是因为它将决定一个基本问题的走向:政府把人送往一个陌生国家之前,到底要不要先告诉他,并给他一个说话的机会。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影响数万人的命运,也将为未来移民执法程序保障的边界定调。答案要到明年才会揭晓,但问题本身,从现在起就值得每一个关心移民政策的人认真对待。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涉及个人案件,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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