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独家:战争期间美国仍与伊朗谈遣返伊朗人,法官要求提前通知并警告或面临藐视法庭

11月5日,美联社发表独家报道称,根据当天解封的法庭文件,特朗普政府在与伊朗处于战争状态期间,仍在与伊朗方面就遣返伊朗人进行秘密接触。文件显示,政府官员与伊朗官员保持联系,讨论提交旅行证件和寻找可能的遣返途径,截至10月中旬,政府仍有通过一个未具名的第三国遣返伊朗人的计划。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安娜·雷耶斯已经下令,政府在最终确定任何遣返伊朗人的计划后,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法院,并在执行遣返前至少五天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这起案件把移民执法、外交渠道与庇护保密规则交织在一起,成为11月5日晚间最受关注的移民新闻之一。

需要先把时间线说清楚。美联社的报道发表于11月5日,依据的是当天解封的法庭文件和10月15日听证会的笔录。案件本身并非11月5日才出现,而是一起自2026年7月7日提起的诉讼。原告是伊朗裔美国人法律辩护基金,案件名称为伊朗裔美国人法律辩护基金诉鲁比奥案,案号为26-cv-2375,由公共公民诉讼组共同参与。诉讼指控政府机构向伊朗政府分享伊朗庇护申请人的保密信息,违反了联邦移民法规,并危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国土安全部否认分享了庇护申请记录。

法庭文件说了什么:旅行证件、第三国与可能的遣返途径

根据美联社获得的法庭文件,政府在战争期间与伊朗官员的接触,主要围绕两件事展开:一是提交旅行证件,二是寻找可能的遣返途径。旅行证件是遣返程序中的关键环节,没有接收国的旅行证件,遣返航班无法成行。政府方面在文件中表示,截至10月中旬,仍有通过一个未具名的第三国遣返伊朗人的计划,但没有说明具体何时执行,也没有说明涉及多少人。

司法部在10月15日的听证会上表示,政府正在执行合法的遣返令,尚未确定具体的遣返日期。司法部律师迪米塔尔·乔治耶夫-雷梅尔在庭上说,政府正在执行合法的遣返令。这一表态与原告方的担忧形成对比:原告认为,与伊朗方面分享信息本身就可能让庇护申请人面临风险,无论遣返航班是否已经确定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接触并非完全是新发现。此前的法庭文件和电子邮件已经显示,政府在去年和战争爆发前不久,就曾与伊朗方面就遣返问题进行过接触。11月5日解封的文件的意义在于,它证明这种接触在战争期间仍在继续,并没有因为两国处于战争状态而中断。

雷耶斯法官的警告:提前通知,否则可能启动藐视法庭程序

本案的法官是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的安娜·雷耶斯法官。她在10月15日的听证会上,对政府律师提出了尖锐的问题。根据听证会笔录,雷耶斯法官说,美国正在与一个国家交战,而总统最近表示,这个国家基本上是无法无天的,是美国的敌人,并且杀害了数万名抗议者。她接着问政府律师,是否打算把人送回这样一个地区,并表示,把人送回该地区意味着,至少可以说,面临确定的死亡的严重威胁。

雷耶斯法官已经下令,政府在最终确定任何遣返伊朗人前往伊朗或其他任何国家的计划后,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法院,并在执行任何此类遣返前至少五天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她在10月15日的听证会上警告政府律师,如果政府违反她的命令,她将启动藐视法庭程序。司法部在11月5日前一天提交的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鉴于可能面临制裁和藐视法庭的风险,法官的命令实际上起到了禁令的作用。

这两道通知要求,是本案目前对在押伊朗人最直接的保护。24小时通知法院,意味着政府不能在不告知法院的情况下突然执行遣返;五天书面通知当事人,意味着当事人和律师有时间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请紧急救济。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两道要求并不等于禁止遣返本身。法官的命令针对的是程序,而不是遣返令的合法性。拥有最终遣返令的伊朗人,仍然可能在履行通知程序后被遣返。

至少12名在押人员被联系:经巴基斯坦的遣返航班说法

除了法庭文件本身,11月5日还有一个新的动态。伊朗裔美国人法律辩护基金当天表示,至少12名伊朗在押人员在过去一周内,被伊朗利益代表处联系,并被告知即将有一班经由巴基斯坦前往伊朗的遣返航班。伊朗利益代表处是设在巴基斯坦驻华盛顿大使馆内的伊朗代表机构,负责处理领事事务。该组织执行主任亚斯明·楚宾表示,这些在押人员没有收到美国移民当局的书面通知。

这一说法尚未得到美国政府方面的证实。司法部表示,尚未确定具体的遣返日期。读者在理解这条消息时,应当区分两个层面:一是原告组织转述的在押人员说法,二是政府方面的正式表态。两者之间存在差距,恰恰是法官要求提前通知的原因所在。如果遣返航班确实存在,当事人应当收到书面通知;如果没有收到,律师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对于在押伊朗人及其家属来说,最重要的行动是保持与律师的联系,并保存所有收到的书面文件。任何来自伊朗利益代表处或其他机构的口头通知,都应当及时告知律师,并通过律师向法院核实。不要仅凭口头通知就做出判断,也不要在没有律师指导的情况下签署任何文件。

核心争议:庇护信息能不能分享给原籍国政府

本案的法律争议,核心在于庇护信息的保密规则。联邦法规明确规定,未经申请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庇护、暂缓遣返或禁止酷刑公约申请中的信息。另一项法规还规定,通知被拘留者领事馆的官员,不得透露该人申请了庇护。原告在诉讼中指控,政府机构向伊朗官员分享了伊朗庇护申请人的信息,包括一份约150人的名单,并允许伊朗官员会见被移民与海关执法局拘留的人员。

国土安全部对此予以否认,称有关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分享庇护记录的说法不属实,并表示该部门与每个国家合作,为被拘留者办理旅行证件。政府方面的立场是,办理旅行证件是遣返程序中的常规步骤,与分享庇护申请内容是两回事。原告方面的立场是,即使是办理旅行证件过程中的接触,也可能间接暴露申请人的庇护身份,从而让申请人及其在伊朗的家人面临风险。

这一争议的裁决结果,将对所有来自与美国关系紧张国家的庇护申请人产生影响。如果法院认定政府在办理旅行证件的过程中分享了受保护的信息,政府可能需要调整相关程序;如果法院认定政府的行为符合规定,原告方可能需要通过上诉或其他途径继续争取。无论结果如何,本案都提醒庇护申请人,庇护信息的保密规则是移民法中一项重要的保护,值得了解和重视。

对华人庇护申请人的启示:三条需要记住的规则

虽然本案的当事人是伊朗人,但其中的法律规则对所有庇护申请人都有参考意义,包括华人申请人。第一,庇护申请信息受联邦法规保护。未经申请人书面同意,政府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庇护申请中的信息。申请人在与任何政府机构打交道时,都有权了解自己的信息将被如何使用,并在必要时咨询律师。

第二,旅行证件与遣返程序密切相关。庇护申请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一般不应在没有提前离境许可的情况下离开美国,否则可能被视为放弃庇护申请。如果案件已经进入遣返程序,任何与旅行证件有关的动向,都应当及时告知律师。律师可以帮助申请人判断,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需要向法院提出异议。

第三,法院的临时保护令是有时效的。雷耶斯法官的通知要求目前仍然有效,但法院命令可能随着案件进展而发生变化。庇护申请人及其家属应当通过律师或可靠的法律资讯渠道,跟踪案件的最新进展,而不是依赖社交媒体上的二手消息。在移民案件中,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往往直接决定当事人的应对空间。

结语:程序保护仍在,实体争议未决

11月5日解封的法庭文件,揭示了战争期间美国与伊朗之间一条不为人知的遣返沟通渠道,也让雷耶斯法官的通知要求成为在押伊朗人目前最直接的程序保护。但需要清醒地看到,法官的命令针对的是通知程序,而不是遣返令本身;原告关于信息分享的指控尚未得到法院的最终裁决;政府方面否认分享了庇护记录,并表示正在执行合法的遣返令。未来几周,值得关注的节点包括:政府是否会向法院提交新的遣返计划通知,法院是否会延长或调整现有的通知要求,以及原告方是否会就信息分享问题提出新的证据。对于关心移民法发展的读者来说,这起案件的进展,值得持续跟踪。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相关阅读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47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北美指南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北美指南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快捷回复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