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美元H-1B费用延长到2027年9月21日,但法院仍挡着:雇主现在到底要不要付

最近很多雇主和申请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十万美元那笔费用不是延长了吗,是不是现在就要交了?答案没有这么简单。延长确实发生了,但法院的挡令也没有消失。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才不会在错误的时间做出错误的决定。这篇文章把已经核实的时间线讲清楚,再讲清楚延长不等于恢复收费、被挡住不等于被废除,并给出雇主和申请人现在各自可以做的准备。

先说结论性的判断:目前不能简单地说现在必须交,也不能说永远不用交。缴费要求本身仍然处在法律争议之中,法院的撤销裁决没有被推翻,上诉也没有出结果。雇主和申请人最稳妥的做法,是先弄清自己属于哪一种情形,再按情形准备文件、合同和备用方案,而不是凭一条延长消息就匆忙付款或者完全放下不管。

先把时间线捋清楚

这件事的起点是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发布的第10973号总统公告。这份公告要求某些境外新的H-1B申请人缴纳十万美元费用,并在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生效。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关键词是某些境外新的申请人,不是所有H-1B申请人都被包括在内。公告一出,很多人立刻把它理解成所有H-1B都要多交十万美元,这种理解并不准确。

随后在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八日,第11069号公告把这项要求延长了十二个月,至二零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这份延长公告的语言与原版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延长做的是把原来那项要求的时间往后推,并没有重新写一套全新的收费规则,也没有单独说明法院争议已经解决。只看延长这一条消息,很容易得出收费已经恢复的结论,但这恰恰是需要警惕的误读。

与此同时,法院方面也在推进。二零二六年六月八日,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整体撤销了执行该政策的机构措施,认定其为未经授权的收费并违反行政程序法。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拒绝暂停该撤销裁决。换句话说,撤销裁决在当时并没有因为上诉程序而被按下暂停键。

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在相关案件中再次撤销相关机构措施,覆盖原公告与延长公告。这一裁决的意义在于,它不只针对最初那份公告,也把延长公告包括了进来。因此,即使延长公告把时间推到了二零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也不能直接推导出收费已经可以照常执行。

政府方面已经在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截至十月下旬,未见对上诉的裁决。这意味着争议还没有最终定论,法律状态仍然处在变化之中。任何把当前状态说成已经尘埃落定的说法,都超出了已经核实的事实范围。

延长不等于恢复收费

延长和恢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延长解决的是时间问题,也就是这项要求如果继续有效,可以延续到哪一天。恢复解决的是执行问题,也就是这项要求现在能不能实际收上来。后者要看法官是否允许执行,前者只看公告本身写了多长时间。

在本案中,延长公告确实把时间推到了二零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但两家联邦地区法院已经撤销了执行该政策的机构措施,而且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拒绝暂停其中的一项撤销裁决。在这种局面下,单凭延长公告就认定收费已经恢复,是站不住脚的。同样,也不能因为延长公告存在,就反过来认为法院的裁决已经失效。两份文件并存,恰恰说明争议还没有结束。

对雇主来说,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只看到延长就准备付款,可能会在法律上并不要求付款的时候付出一大笔钱,之后追回的难度和程序都不确定。如果只看到法院挡令就认定万事大吉,也可能忽视上诉带来的变数。正确的做法是把延长理解为时间上的延续,把法院裁决理解为执行上的阻碍,把上诉理解为未来可能改变局面的变量。

被挡住不等于被废除

法院挡住一项政策,也不等于这项政策已经被永久废除。撤销机构措施和最终废除一项政策之间,还有上诉这一层程序。政府已经提起上诉,上诉法院还没有作出裁决,因此最终结果仍有可能变化。把被挡住说成被废除,和把延长说成恢复收费一样,都是把进行中的事情说成了已经结束的事情。

这种区分对规划特别重要。被挡住的状态给了雇主和申请人一段缓冲时间,可以用来整理材料、沟通合同、准备备用方案。但缓冲时间不是永久保障,不能把它当作长期计划的唯一基础。如果上诉结果改变了执行状态,原来的准备工作是否还够用,就要重新评估。

因此,现在最需要的不是一句简单的要交或者不用交,而是一套能够应对两种走向的准备。交与不交的判断,应当留给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和官方的最新指引,而不是凭新闻标题或者社交媒体上的传言来决定。

境内转换、延期与换雇主不在同一范围内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发布的指南中说明,该缴费不适用于境内及时递交的身份转换、延期、修改与换雇主申请。这里举的例子包括学生签证转工作签证。这条指南的意义很大,因为它把相当一部分在美国境内已经持有合法身份、按时递交申请的人区分了出来。

对申请人来说,首先要确认自己的申请属于哪一类。如果属于境内及时递交的身份转换、延期、修改或者换雇主,就不要先入为主地把自己放进境外新申请人的筐里。如果属于境外新的申请人,也不要只看类别就下结论,还要结合法院裁决和上诉进展来判断。

需要提醒的是,指南说的是不适用于某一类情形,并不是对所有情形的普遍豁免。类别划分、递交时间是否及时、申请类型是否符合指南描述,都会影响判断。这些细节最好由熟悉个案的专业人士结合申请材料来确认,而不是凭感觉归类。

另一笔十万余美元的提议不要混为一谈

除了总统公告之外,还有一笔容易混淆的费用。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国土安全部另行提议对名额内的H-1B申请收取一笔费用,金额为十万三千二百六十五美元。那是单独的提议规则,不是总统公告本身。截至十月中旬,这项提议没有最终规则,也没有生效日。

把这两笔费用混在一起,会产生很多错误结论。有人会把提议金额当成公告金额,有人会把提议当成已经生效的规则,还有人会把两笔费用加在一起计算。实际上,总统公告要求的是十万美元,提议规则涉及的是另一笔金额,而且提议本身还没有走到最终规则和生效这一步。

在阅读新闻时,可以先问三个问题:这条消息说的是总统公告还是提议规则,说的是已经生效还是仍在提议阶段,金额对应的是哪一份文件。问清楚这三个问题,大部分混淆都可以避免。

雇主现在该准备什么

对雇主来说,现在的重点是准备,而不是匆忙付款。第一件事是确认岗位和候选人的情形:候选人是境外新的申请人,还是境内及时递交的身份转换、延期、修改或者换雇主。情形不同,后续的应对完全不同。确认情形需要看申请类型、递交地点和时间安排,不能只看岗位名称或者候选人国籍。

第二件事是合同条款。雇主可以在聘用相关文件中写清楚费用承担方、费用性质、如果政策变化如何处理、如果申请因费用问题受阻如何协商。这些条款的目的是在政策变化时减少争议,而不是提前替未来结果下结论。条款写得越清楚,出现变化时双方越不需要临时争吵。涉及具体措辞时,应当请专业人士审阅,避免写出与现行规则冲突的内容。

第三件事是预算与时间安排。雇主可以为可能出现的费用留出预算空间,同时也要为不缴费的情形留出时间空间。入境时间、到岗时间、项目启动时间,都可能因为政策变化而需要调整。提前和候选人沟通可能的时间波动,比临时通知更容易获得理解,也更容易安排替代人手。

第四件事是备用方案。备用方案不是鼓励放弃,而是为不确定性准备第二条路。例如,是否可以调整入职时间,是否可以先以其他合法方式安排工作衔接,是否需要重新评估申请时间点。这些方案要结合个案情况制定,不能照搬别人的做法。

最后一点是缴费动作本身。在没有明确的缴费通知和专业确认之前,不要因为延长消息就自行汇款,也不要把费用转嫁给不应当承担的人。缴费对象、缴费方式、缴费时间点,都应当以官方指引和个案法律意见为准。

申请人现在该准备什么

对申请人来说,现在的重点同样是准备和沟通。第一件事是整理自己的申请时间线:目前持有什么身份,身份何时到期,申请属于哪一类,递交时间是否及时,是否涉及境外新申请。这些信息是判断情形的基础,也是和雇主、专业人士沟通时最需要的材料。

第二件事是主动和雇主沟通。申请人可以向雇主确认费用承担安排、入职时间是否可能调整、如果政策变化公司有什么预案。沟通时把问题问具体,比只问要不要交钱更有用。例如,可以问公司是否已经了解法院裁决和上诉进展,是否已经为两种走向做了准备。

第三件事是注意入境时间。境外新申请人和境内申请人的处境不同,入境时间点可能影响适用情形。申请人不要自行安排可能改变申请类别的行程,任何涉及出入境的计划,都应当提前确认是否会影响申请类别和时间安排。

第四件事是保留全部书面记录。公告、指南、雇主往来邮件、申请递交凭证、缴费通知如果有的话,都应当妥善保存。政策处在争议之中,今天适用的说法明天可能变化,完整的记录可以在需要复核时提供依据。

第五件事是准备备用方案。备用方案可以包括时间调整、身份衔接、其他申请路径的可行性评估。这些方案不一定会用上,但提前了解选项,可以在变化发生时减少慌乱。备用方案的评估同样应当结合个案情况,不能只凭通用文章作决定。

五个常见误区

  • 误区一:延长就等于恢复收费。实际上延长只是把时间推到二零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法院的撤销裁决仍然存在,上诉也还没有裁决。
  • 误区二:被法院挡住就等于永远不用交。实际上政府已经上诉,上诉结果可能改变局面,现在的挡令不是最终定论。
  • 误区三:所有H-1B都要交十万美元。实际上公告针对的是某些境外新的申请人,而且相关指南说明境内及时递交的身份转换、延期、修改与换雇主申请不适用。
  • 误区四:每年都要交一次。已核实的信息中没有这样的说法,不要把一次性的费用要求理解成年年重复的负担,也不要凭推测计算多年总成本。
  • 误区五:提议规则就是已经生效的规则。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的提议涉及另一笔金额,截至十月中旬没有最终规则与生效日,不能把它当成已经可以执行的收费。

接下来要看什么

接下来最值得关注的是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对政府上诉的处理。政府已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提起上诉,截至十月下旬未见裁决。上诉法院是否会改变现有裁决的执行状态,将直接影响雇主和申请人的下一步判断。在裁决出来之前,任何断言都应当留有余地。

其次要关注官方是否发布新的指南或者执行说明。法院裁决、上诉进展、机构执行口径,任何一处变化都可能影响具体个案。雇主和申请人应当以官方来源为准,而不是以二手转述为准。看到新的消息时,先核对发布机构和发布日期,再判断它针对的是总统公告、延长公告还是提议规则。

最后要关注个案的时间点。申请类别、递交时间、入境时间,这些个案因素往往比一般新闻更能决定一个人是否受影响。通用文章可以讲清框架,但最终判断仍然要回到个案材料和专业意见。

在信息核对上,还可以养成一个简单的习惯:凡是涉及缴费的消息,先看发布主体是谁,再看文件针对的是哪一份公告,最后看消息里有没有提到法院裁决和上诉状态。凡是要求立即付款或者通过非官方渠道缴费的说法,都应当格外谨慎,先向雇主和专业人士核实,再决定下一步。

结尾总结

十万美元H-1B费用延长到二零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这件事本身是真实的,但它不等于收费已经恢复。法院的撤销裁决仍然挡在前面,政府的上诉还没有结果,另一笔提议费用也还没有最终规则。雇主和申请人现在最该做的,不是急着下结论,而是把情形分清楚,把合同、预算、时间和备用方案准备好,并持续关注上诉和官方指引的变化。

不确定性让人焦虑,但焦虑不应当变成匆忙付款或者完全忽视。把已经核实的时间线记牢,把容易混淆的两笔费用分开,把自己的申请类别确认清楚,就能在变化来临时更快地做出正确反应。如果个案情况复杂,最稳妥的做法仍然是结合申请材料咨询专业人士,而不是只凭一篇通用文章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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