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 EB-5 条件绿卡,只是移民路上的一个阶段性节点,而不是终点。条件绿卡的有效期通常与条件居留期挂钩,持有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取消条件,才能转为无条件永久居民。这一步的申请就是 I-829。如果错过窗口、投资维持的证据不足,或者就业创造的证明跟不上,即使前面的投资和 I-526 已经获批,转正环节仍然可能遇到麻烦。更值得注意的是,2026 年 11 月 30 日还有一条费用分界线:邮戳日期不同,I-829 的费用就可能不同。在准备 I-829 之前,先把时间线、证据逻辑和费用规则三件事同时理清楚,是最稳妥的做法。
本文面向已经持有 EB-5 条件绿卡、正在准备转正的家庭,以及正在了解 EB-5 全流程的读者。文章讲的是通用流程和通用提醒,不针对任何个案给出结论。每个家庭的投资结构、区域中心项目、就业计算方式和个人时间线都可能不同,具体材料和策略应当以移民局的最新要求、项目文件和专业顾问的意见为准,费用细节以移民局费用表为准。
先说一个最容易误解的概念:条件绿卡不是有条件地随时可能被收回的临时身份,也不是自动转正的身份。它是一种附带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条件指向投资和就业这两件事是否在规定期间内得到落实。I-829 的作用,就是向移民局证明这两件事已经完成或者正在按合理预期推进,从而请移民局取消条件。理解了这一点,就能明白为什么 I-829 的证据要围绕投资维持和就业创造来组织,而不是简单地重复 I-526 阶段的材料。
I-829 是什么:从条件居民到无条件永久居民
I-829 的全称指向取消条件的申请,申请人是条件绿卡持有人本人,家庭成员如果同样持有条件身份,通常会随同处理,具体随同方式以移民局要求和个案情况为准。申请获批后,条件被取消,持有人成为无条件永久居民;如果申请遇到问题,移民局可能要求补件、约谈,或者在更严重的情况下启动进一步程序。因此,I-829 不是走形式的续期,而是一次实质性的审核。
条件居留的起算点和满两周年的时间点,需要根据每个人的批准记录和入境记录来确认,不能凭大概年份推算。有的家庭是先在境外获批移民签证后入境,有的家庭是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每种路径下条件居留期的起算方式和证明文件都可能不同。准备 I-829 的第一步,往往是先把自己和家人的条件绿卡、批准通知、入境记录等基础文件找齐,确认每个人的两周年日期,再倒推递交窗口。
还有一个常见误区:以为只要投资款还在项目里,就等于满足了投资维持的要求。实际上,移民局看的是投资是否持续处于风险之中、是否按照获批的商业计划投入到了创造就业的企业中,而不仅仅是资金有没有离开账户。投资结构变化、项目重组、资金用途调整,都可能影响这一判断,需要用文件来说明,而不是用口头解释来代替。
90 天窗口:一般在满两周年前 90 天内递交
一般规则是,I-829 应当在条件居留满两周年前的 90 天内递交。这个窗口的含义是:太早递交可能因为条件期尚未接近届满而不被接受,太晚递交则可能错过期限,带来身份上的风险。家庭应当提前算好窗口的起止日期,并在窗口开启后尽快准备递交,而不是等到窗口快结束才开始整理材料。
计算窗口时要特别小心日期细节。条件居留满两周年的日期、窗口开启日期、邮寄日期、移民局收到日期,这些日期在不同环节有不同意义。邮寄时要留出快递和邮局处理的时间,避免因为节假日、周末或者邮寄延误而错过窗口。如果窗口期间恰逢联邦假日或者邮局休息,更要提前安排。建议家庭在窗口开启前至少提前几个月就开始整理证据清单,这样窗口一开就能递交,而不是在窗口内匆忙拼凑材料。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未能在窗口内递交,或者已经错过窗口,处理方式会更加复杂,可能需要说明原因并寻求进一步指导。本文不针对错过窗口的个案给出操作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尽快咨询专业顾问,并以移民局的正式指引为准。无论如何,拖延都不是好策略:越早发现时间问题,留给补救和沟通的空间就越大。
家庭成员的时间线也需要同步核对。主申请人和随行家属的条件期可能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在家属后入境、后调整身份的情况下。如果只算了主申请人的窗口而忽略了家属的窗口,可能会出现主申请人已经递交、家属却尚未到期的情况。把全家人的日期列成一张表,逐一核对,是避免遗漏的有效办法。
投资维持:钱要一直在风险中,而不是原地不动
投资维持是 I-829 审核的核心之一。移民局要确认的是,申请人的投资在整个条件期内持续投入到了目标商业企业,并且处于风险之中。所谓处于风险中,通俗理解就是投资款不是以保本返还的方式被安全地放在一边,而是真正承担了商业风险,按照商业计划用于企业的经营和就业创造。任何让投资看起来像是无风险贷款或者保本安排的变化,都可能引起疑问。
证据组织上,投资维持通常需要展示一条完整的链条:资金从申请人到新商业企业、再到就业创造实体的流转过程,以及在条件期内资金仍然投入在企业中的状态。银行对账单、资金流转记录、企业的财务报表、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股权证明等文件,都是这条链条上的常见环节。不同项目的结构不同,文件清单也会不同,关键是让审核者能够顺着文件看清楚钱去了哪里、现在在哪里、用途是否符合原来的商业计划。
如果在条件期内项目发生了变化,例如企业重组、项目延期、资金再部署等情况,文件说明就更加重要。再部署是 EB-5 实践中经常被讨论的话题,涉及投资款在原项目完成后的再投资安排。这类安排是否符合要求、需要哪些文件支持,取决于具体的法规、政策和项目文件,不能一概而论。家庭应当向区域中心和专业顾问索取完整的说明文件,并确保这些文件能够放进 I-829 的证据包里,而不是只留一份口头承诺。
区域中心项目和直投项目的证据重点也有所不同。区域中心项目通常由区域中心和项目方提供较多的项目层面文件,包括就业报告和项目进展报告;直投项目则更依赖申请人自己经营的企业文件,包括雇佣记录、工资单、税务记录等。无论哪种项目,申请人都不应当完全依赖他人提供文件而不自己核对:文件上的日期、金额、名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缺页或者过期版本,这些细节都可能影响审核效率。
10 个岗位:创造、维持与合理时间内创造
就业创造是 I-829 的另一大核心。一般要求是,每位 EB-5 投资人需要创造 10 个全职岗位。对于困境企业,规则有所不同,重点可能是维持现有岗位而不是新增岗位,具体以适用规则为准。区域中心项目通常可以用间接就业和引致就业来计算,而直投项目通常需要直接雇佣的证据。计算方法的不同,决定了证据的组织方式也不同,家庭在准备之前要先确认自己的项目属于哪种计算口径。
全职岗位的定义和计算也有讲究。一般来说,全职意味着每周工作达到规定的小时数,兼职岗位的简单相加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全职岗位。就业报告通常会说明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和时间范围,申请人应当核对报告中的方法是否与自己的项目一致,数据期间是否覆盖了条件期内的相关时段。如果报告使用的是经济模型,那么模型的输入数据、假设条件和项目支出记录也需要能够对应得上。
在时间上,移民局的要求并非一定是递交 I-829 的当天就已经创造满 10 个岗位。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岗位尚未完全创造,但能够证明将在合理时间内创造,也可能被接受。这里的合理时间需要结合项目进度、商业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来判断,不能凭空承诺。项目方提供的进度报告、在建工程记录、雇佣计划、租赁合同、经营流水等,都可以帮助说明岗位创造的合理预期。但这部分论证需要谨慎:把尚未创造的岗位说成已经创造的,或者把远期规划说成近期必然实现的,都会带来风险。
就业证据的常见文件包括工资单、雇佣合同、员工身份记录、企业的税务申报、社保缴纳记录、项目支出凭证等。区域中心项目还会涉及就业报告本身。准备时要注意保护员工隐私,只提供移民局要求范围内的信息,不要把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加筛选地放进申请包。同时,所有文件的时间、名称、金额应当相互印证,避免出现同一员工在不同文件中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证据清单:按时间线和主题分开整理
一份好的 I-829 证据包,往往是按主题分册、按时间排序的。建议家庭先列出证据清单,再逐项收集,而不是先收集一堆文件再想怎么分类。清单可以分成以下几组:身份与时间线文件、投资维持文件、就业创造文件、区域中心与项目文件、费用与递交记录。每一组内部再按时间顺序排列,并附上简短的说明页,指出每一份文件证明了什么。
身份与时间线文件包括条件绿卡复印件、批准通知、入境记录、护照信息页等,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条件期。投资维持文件包括投资协议、资金流转证明、银行记录、企业财务文件、再部署相关文件等。就业创造文件包括就业报告、工资与雇佣记录、税务与社保记录、项目支出记录等。区域中心文件包括区域中心提供的项目进展报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等,具体以项目方提供的文件为准。
整理证据时还有三个实用提醒。第一是翻译问题:非英文文件通常需要附上完整的英文翻译,并符合移民局对翻译件的要求,翻译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样重要。第二是复印件清晰度:模糊、缺页、裁切不全的复印件可能导致补件,递交前应当逐页检查。第三是原件与复印件的区分:哪些需要原件、哪些可以用复印件,以移民局最新表格说明为准,不要凭旧经验处理。
- 时间线:先确认全家人的条件居留满两周年日期,再倒推 90 天窗口,窗口开启前数月开始整理证据。
- 投资维持:用资金流转、银行记录、企业财务文件证明投资持续处于风险中并投入目标企业。
- 就业创造:确认直接、间接或维持岗位的计算口径,核对就业报告的方法、数据期间与项目支出是否对应。
- 项目变化:企业重组、延期、再部署等变化要有书面文件说明,不能只靠口头解释。
- 递交记录:保存邮寄凭证、追踪记录、费用支付凭证,邮戳日期在费用分界问题上尤其关键。
常见拒因与补件思路:通用提醒
补件通知并不等于拒绝,但它意味着移民局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做出批准决定,需要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常见的补件方向包括投资维持证据不完整、就业计算方法不清楚、项目文件版本不一致、身份时间线证明不足、翻译或复印件问题等。收到补件通知后,首先要做的是逐条读懂补件要求,确认每一条要求对应的证据缺口,再有针对性地补充,而不是把原来已经递交过的文件原样再寄一遍。
在投资维持方面,常见的疑问是资金链条断裂:例如资金流转记录中间缺了一环,或者企业财务文件不能证明资金仍然在企业中。补件思路通常是补齐缺失环节的银行记录和企业文件,并附上简短说明,讲清楚每一笔资金的去向。如果项目发生了变化,还需要补上变化的批准文件和说明,避免让审核者自己去猜测变化的原因。
在就业创造方面,常见的疑问是就业报告的方法和数据对不上,或者岗位数量的计算口径不清楚。补件时可以请项目方更新就业报告,或者补充项目支出、雇佣记录等原始凭证,让计算过程更加透明。如果岗位尚未完全创造,需要补充说明合理时间内的创造计划,并提供项目进度方面的支持文件,而不是简单地重申结论。
还有一类补件与文件形式有关,例如翻译不完整、复印件不清晰、表格版本过期、签名缺失等。这类问题看似琐碎,却最容易通过细心检查来避免。递交前逐项核对表格版本、签名、费用、邮寄地址,是降低补件概率的简单办法。补件本身也有截止时间,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确认截止日期,并预留邮寄时间。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只是通用提醒,不针对任何个案。每个补件通知的具体要求都不同,回应策略应当结合个案的项目结构和证据情况来制定。如果补件涉及复杂的投资结构或者就业模型问题,专业顾问的参与往往是必要的,不要仅凭通用文章自行决定。
11 月 30 日费用线:邮戳分界与实操要点
费用是 2026 年下半年 EB-5 家庭最需要算清的一笔账。根据国土安全部 EB-5 费用规则,这项规则于联邦纪事 2026 年 9 月 30 日刊登,并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规则涉及多项 EB-5 相关申请的费用调整,I-829 只是其中一项。理解这条费用线的关键在于邮戳分界:费用适用哪一档,不是看移民局收到申请的日期,而是看邮戳日期。
具体到 I-829,费用以邮戳分界:2026 年 11 月 29 日及之前邮戳为 3750 美元,11 月 30 日及之后为 5000 美元。也就是说,如果家庭的 I-829 递交窗口恰好落在 11 月底前后,邮寄时间的安排就直接影响费用档位。提前寄出、拿到清晰的邮戳凭证、保存好邮寄记录,在这个节点上就显得格外重要。费用金额和邮戳规则仍以移民局费用表 G-1055 与相关邮戳规则为准,递交前应当再次核对最新表格,避免使用过期信息。
同一规则下的其他费用调整,可以作为背景了解,但不需要在 I-829 准备中展开。背景信息包括:I-526 从 3675 美元涨至 7615 美元、I-526E 涨至 7850 美元、I-956 从 17795 美元涨至 44115 美元、I-956F 涨至 42675 美元、I-527 为 10330 美元、诚信基金为 1100 美元。国土安全部估计,这次调整的加权涨幅约百分之七十点七,年影响约一万六千六百份申请,这里的影响数字是估计口径,具体以官方公布的规则文本为准。
费用实操上有几个要点。第一是核对费用表:递交前查看移民局费用表 G-1055,确认 I-829 的当前费用、支付方式和收款人信息,不要凭旧的费用表或者网上的转述来付款。第二是支付方式:支票、汇票或者其他接受的支付方式要符合要求,金额要与邮戳档位对应,付款凭证要复印留存。第三是邮戳凭证:使用可以提供清晰邮戳和追踪记录的邮寄方式,并在寄出后保存好收据。如果使用快递服务,要确认其邮戳或者寄出日期证明是否符合移民局对邮戳规则的认定方式。
对于窗口在 11 月底前后的家庭,费用和窗口要一起算,而不是分开算。一方面要确保递交落在 90 天窗口内,另一方面要考虑邮戳档位。如果为了赶费用档位而提前递交,但窗口尚未开启,同样会有问题;如果为了等窗口而错过费用档位,费用就会按新标准计算。把窗口日期和费用分界日期画在同一张时间表上,再决定邮寄日期,是比较稳妥的做法。时间、费用、证据三者都准备好之后再寄出,比单为赶某一个日期而仓促寄出要好。
递交前最后检查:表格、签名与地址
递交前的最后检查,往往决定了申请会不会因为形式问题被退回或者补件。表格版本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项:移民局表格会不定期更新,使用过期版本可能导致退件。递交前应当确认所用表格是最新版本,并且所有必填项都已填写,没有留空或者填写错误。签名栏、日期栏、申请人信息栏都要逐一核对,尤其是家庭成员较多的情况下,不要出现张冠李戴。
邮寄地址也要核对。不同申请类型、不同递交方式对应的邮寄地址可能不同,快递地址和普通邮件地址也可能不同。递交前查看移民局官网上的最新邮寄地址说明,并按照所选邮寄方式选择对应地址。寄出后保存好快递单号和追踪记录,定期查询签收状态,确认申请已经被移民局接收。
费用支付、证据清单、表格、签名、地址都确认无误后,再制作一份完整的递交副本留存。副本应当与寄出版本完全一致,包括所有证据和说明页。未来如果收到补件通知或者需要查询进度,这份副本就是最可靠的参照。很多家庭在递交后才发现自己没有留存完整副本,补件时只能凭记忆重组材料,既费时又容易出错。
结尾总结
EB-5 条件绿卡转正的核心,可以归结为三句话:时间不能错,证据要成链,费用要算清。时间上,一般在条件居留满两周年前的 90 天内递交 I-829,全家人的窗口要逐一核对。证据上,投资维持要证明资金持续处于风险中并投入目标企业,就业创造要证明已经创造或者将在合理时间内创造 10 个全职岗位,困境企业则以维持岗位的规则为准,区域中心文件和项目变化说明都要齐全。费用上,2026 年 11 月 30 日是一条邮戳分界线,11 月 29 日及之前邮戳的 I-829 费用为 3750 美元,11 月 30 日及之后为 5000 美元,其他 EB-5 费用的调整作为背景了解即可,递交前务必以移民局费用表 G-1055 与邮戳规则为准复核。
准备 I-829 是一个需要耐心和细致的过程,提前几个月开始整理,往往比在窗口内匆忙赶工要顺利得多。把时间线画出来,把证据按主题分好,把费用和邮寄安排写进计划,遇到不确定的细节就以官方公告为准,或者咨询专业顾问。转正获批之后,条件取消,家庭的永久居民身份就不再附带投资和就业的条件,可以更从容地规划下一步的生活与工作安排。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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